• 由顱顏家長主動向本會各區社工提出申請
  • 補助對象:
  1. 幼兒園至高中就學階段之先天性顱顏患者
  2. 家庭經濟弱勢
  3. 須具有學習動機或專業人員推薦具特殊才藝潛能者

 ◎ 符合以上資格之家庭,請先電洽基金會(全省免付費電話0800-012-378),社工員將評估其家庭經濟需求,符合審查條件之家庭,將協助申請補助。

  • 第一次申請者需親自到基金會各區辦公室與社工會談。
  • 補助項目(擇一申請):
  1. 幼兒教育費 2〜6歲:幼兒園費、日間托育費
  2. 課後安親費 國小階段:生活照顧、課業指導
  3. 學科補習教育費 國小至高中(職):一般科目、專業科目 (最多補助2個科目)
  4. 技能才藝教育費 國小至高中(職):美術、音樂、運動、傳統藝術類、其他技能才藝 (最多補助一項才藝)
  • 申請資料
  1. 顱顏病症診斷證明書正本
  2. 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
  3. 全戶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
    財產清單正本
  4. 教育單位立案證明書影本
  5. 教育單位課程收費標準
  6. 收據正本
  7. 顱顏患者之郵局存簿封面影本
  8. 特定補助附件資料:
    日間托育費檢附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證明
    課後安親費、學科補習教育費,每學期末提供成績單影本
    技藝才能教育費需提供申請表、老師推薦函
  • 補助原則與義務
  1. 以一學期為單位、更換教育單位需重新申請
  2. 以申請當月補助,不溯及既往
  3. 需參加基金會活動與提供學習成果照片,接受採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