顱顏全人發展教育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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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顱顏家長主動向本會各區社工提出申請
- 補助對象:
- 幼兒園至高中就學階段之先天性顱顏患者
- 家庭經濟弱勢
- 須具有學習動機或專業人員推薦具特殊才藝潛能者
◎ 符合以上資格之家庭,請先電洽基金會(全省免付費電話0800-012-378),社工員將評估其家庭經濟需求,符合審查條件之家庭,將協助申請補助。
- 第一次申請者需親自到基金會各區辦公室與社工會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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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項目(擇一申請):
- 幼兒教育費 2〜6歲:幼兒園費、日間托育費
- 課後安親費 國小階段:生活照顧、課業指導
- 學科補習教育費 國小至高中(職):一般科目、專業科目 (最多補助2個科目)
- 技能才藝教育費 國小至高中(職):美術、音樂、運動、傳統藝術類、其他技能才藝 (最多補助一項才藝)
- 申請資料
- 顱顏病症診斷證明書正本
- 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
- 全戶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
財產清單正本 - 教育單位立案證明書影本
- 教育單位課程收費標準
- 收據正本
- 顱顏患者之郵局存簿封面影本
- 特定補助附件資料:
日間托育費檢附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證明
課後安親費、學科補習教育費,每學期末提供成績單影本
技藝才能教育費需提供申請表、老師推薦函
- 補助原則與義務
- 以一學期為單位、更換教育單位需重新申請
- 以申請當月補助,不溯及既往
- 需參加基金會活動與提供學習成果照片,接受採訪